一名15歲少年承認向警察宿舍投汽油彈,在東區裁判法院判3年感化令。裁判官何俊堯判刑時強調,縱火是嚴重罪行,但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只有15歲,並患有亞氏保加症、過度活躍症、對立反抗症,影響判斷,加上有悔意及決心改過,決定接納心理專家和感化官建議,判處最長時數的3年感化令。
案發在去年11月18日,被告在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擲汽油彈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