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本台節目被問到,不少公司申請保就業計劃後,僱員反而需要放更多無薪假時表示,不少公司業務大減,即使政府資助了薪酬支出的一半,對企業支出的資助比例亦很少,因此保就業計劃只要求,如果公司領取了100萬元資助,就起碼需要向員工支付100萬元薪酬,讓企業能夠靈活調動資金。對於有批評指保就業計劃只是「保僱主」,他指,「保僱主」實際上是保障僱主及僱員的關係,計劃亦要有取捨,如果要求獲資助的企業,要將僱員的工資劃定在某一水平,估計起碼有一半企業寧願倒閉,也不申請。
羅致光相信兩大超市集團會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超市提供回贈的方式可以是減價,或者向弱勢為群派發消費劵,細節仍然有待商討,他希望,兩大超市能起示範作用,其他超市亦能主動向市民提供優惠。
羅致光指,雖然最新失業率略為下降,但只反映7月的情況比4月好,但8月的限制措施史無前例嚴謹,下月公布的失業率不容樂觀。
至於會否考慮向失業人士發放津貼,羅致光就認為,政府早前向全民派發一萬元,能最快給予開工不足人士「鹽水」,失業援助金並非短期措施,不能夠短暫實施,一定是長期政策,如果要推行,必須周詳考慮。
羅致光強調,失業援助金需要很精準,要視乎失業人士過往曾工作多久,是否剛剛加入就業市場等,形容「講就好簡單」,不能夠向每位失業人士派發,又質疑如果有人過往月入達十萬、八萬元,但一直沒儲蓄,當失業便要求援助並不合理。羅致光指,全世界沒任何失業援助是毋須供款及作收入測試,但如果失業援助金要求市民供款,便會被人「鬧死」,認為是最難的題目,不是短期措施,亦不可以在短期內推出。
羅致光在本台節目又指,政府於2011年已就失業援助金草擬建議書,去年底亦再作檢討,即使決定實施,最快也要9至12個月才能推行,如果不將工作外判,時間可能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