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第九批成功申請人,下周初獲發補貼,涉及金額約1億、共有400多名僱主及900多名自僱人士。而計劃第二期本月底接受報名,政府發言人強調,計劃設計保留彈性,包括無規定僱主,必須維持個別員工原來的薪酬水平,是因為一些僱主可能選擇結業,又指若有員工在補貼期內放一整月無薪假,將不會視為有支薪僱員及計入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發言人又表示,已經在第二期計劃新增罰則,加強大幅裁員阻嚇力,包括若秘書處認為僱主在補貼期內裁員幅度龐大,又無意重新聘請,或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政府有權取回發放的工資補貼;而僱主在第一期補貼期,出現上述情況,政府則有權拒絕有關僱主申請第二期工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