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日前表明,若有正處於試用期的公務員,因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遭檢控,都應立即解僱。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試用期正正是讓僱主、僱員有機會了解雙方是否適合,強調政府對違法行為零容忍,同時對公務員品行及操守,都有嚴格要求,因此公務員是否確實違法被定罪,並非唯一衡量標準,公務員任何行為令人可以質疑他的品行或操守,都需要負責任。

聶德權亦相信,當事人被捕,甚至被起訴,有一定門檻,因此一旦有公務員被捕,即使他可能是路過現場,部門首長都需要評定當事人是否適合繼續做公務員。

梁籌庭:聶德權言論令公務員擔心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對聶德權指公務員一旦參與非法集會違法被捕,就可能會被解僱的講法,感到莫名其妙。他在一個電台節目指,相關言論令公務員很擔心,希望政府處事要「公公道道」,若果在法院未審判的情況下就解僱員工,會喪失對員工保障。

梁籌庭又指,政府單單舉出在非法集會下,公務員被捕都可能會被解僱,說法似乎希望劃一公務員口徑,要求公務員要與政府立場一致,不得與政府唱反調,他認為情況令公務員憂慮,要求政府明確向公務員指出現時要求的標準,是否不容許公務員有不吻合政府的政治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