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出撤銷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出的兩宗私人檢控,包括在去年反修例事件期間,涉及在西灣河開槍的警員三項控罪,及一名的士司機被指危險駕駛的控罪,均獲法庭批准。
律政司:開槍警出於防止罪案或自衞使用合理武力
就交通警關家榮去年11月在西灣河的開槍案,許智峯提出企圖射擊、發射槍彈罔顧他人安全等三項控罪,律政司代表在庭上解釋,司長鄭若驊是檢視過警方獨立調查小組提交的資料,顯示警員當時是出於防止罪案,或自衞而使用合理武力,證據不足以確立被告人使用配槍超出法律賦權;亦無足夠證據支持警員行為屬「非法」或「罔顧後果」。
相關的證據包括,市民和警方證人的陳述書、現場車輛的行車攝錄影片、警員對相關影片的逐格分析等,當中部分證據是許智峯,早前未曾向法庭提出過。
律政司:的士司機當時被人用武器攻擊 撞車後3人下車
就的士司機鄭國泉去年10月在深水埗危險駕駛案,律政司同樣檢視過警方獨立調查的資料,包括被告供詞、被告與其他司機對話錄音及深水埗警署閉路電視片段等,顯示被告當時被一些襲擊者用武器攻擊,而撞車後有3人由的士下車,證據不足以確立被告當時正控制的士或危險駕駛。
涉案的士司機鄭國泉,向法庭申請訟費,法庭會在10月15日開庭處理,要求鄭國泉一方指明,要律政司抑或許智峯支付。
許智峯:裁決不公平 考慮短期內提司法覆核
許智峯聆訊後在庭外見記者,形容裁決是在事主傷口上灑鹽,會法律團隊研究,考慮在短期內提出司法覆核。他又表示,對律政司撤控感到失望及憤怒,形容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市民不會相信結果,亦達不到公義,而律政司一方亦拒絕交出調查報告,是閉門造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