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拘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13人,並指721事件並非「無差別襲擊」,形容白衣人與黑衣人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對峙期間是「勢均力敵」。林卓廷目前仍然羈押在大埔警署,許智峯身體不適,晚上送往北區醫院,取藥後被警員押返上水警署。
助手:林卓廷被捕始料不及
當日有份到港鐵元朗站的林卓廷助手莊榮輝指,林卓廷10天前才收到警方信件,指他盡了市民的責任舉報這宗嚴重罪行,林卓廷亦曾經多次配合警方認人。
對於警方指當日「黑衣人」挑釁「白衣人」,莊榮輝指,當日黑衣人被包圍,有人在欄杆外被襲擊,因此有人用消防喉射水,以保持距離,又指林卓廷叫白衣人「不要走,警察正在來」,與警察捉賊叫賊人「咪走」類似。
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批評警方講大話,指一方是有意圖有準備持械攻擊市民;另一方是遊行完回元朗的市民,只以手頭上或現場的物品自衛,絕不是「勢均力敵」。他形容警方寫好新劇本,相信日後政府當局會沿用警方講法,以兩幫人打鬥來描述721事件。
熊運信:兩幫對打一般少控暴動罪
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指,個人認為兩幫人對打,一般很少控以暴動罪。他在一個電台節目解釋,暴動罪是涉及非法集結,同時破壞社會安寧,當中牽涉暴力。
但他指出,即使有人未有使用暴力,如果逗留在暴動之中,沒有合理解釋留在現場,可能亦會被法庭視為參與暴動,因為條例的法律精神是留在暴動現場的人,會鼓勵暴動的人繼續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
石書銘:暴動罪常被濫用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指,兩幫人對峙並動手打架,參與其中的人可以控以暴動,指暴動罪是很容易動用的指控,只視乎律政司和警方是否動用這個「大鐵鎚」。他在電台節目上指,近年律政司不時用暴動罪應用在示威場面,反映暴動罪被濫用的機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