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警局日前在粵港東南方的水域,截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拘捕10多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本台節目表示,如果有關人士涉嫌偷渡,內地按當地法律處理,是無可厚非,但若有關人士是經過內地海域,最終目的是去台灣,應如何判定罪名,他就不清楚相關管轄權。

張達明又指,如果當中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後棄保潛逃的人士,就不應該由內地行使管轄權,而應該在內地及香港的邊境口岸,移交相關疑犯,由港方處理後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