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傳染病及緊急應變中央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中,討論兩宗公立醫院病人死後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遺體安排程序。委員會同意假如病人搶救無效死亡,醫護人員需按風險評估決定是否為死者進行病毒檢測,將測試結果通知食環署,以便工作人員按合適的防護規格接收遺體,移送公眾殮房。假如醫院未能於短時間內得出測試結果,為審慎起見,醫院及食環署處理遺體時,需以黃色標籤作識別,職員須穿上合適保護裝備,包括手套、防水保護衣和外科口罩;如可能有飛濺物,須戴上護目鏡或面罩以保護眼睛。
醫管局表示,由於急症室醫護人員需為送院垂危病人即時急救,未及全面問診及風險評估,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必須配備全套個人保護裝備,及於合適的急救房間進行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