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社交網站表示,留意到網上有人號召星期日在九龍區進行未經批准集結,指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警方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適時作出拘捕。

警方指,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或非法集結,均有可能觸犯《公安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可能違反限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