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歲男子今年6月因涉及盜竊被捕,7月到投訴警察課投訴,指在旺角警署內遭警員毆打,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片段並作出調查,發現該名男子並未被毆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正式起訴他虛報有人犯罪,男子今日在西九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罪成並判監4個月。
投訴警察課總督察周國權指,投訴警察課會以公平公正方式處理每一宗投訴,任何人向警務人員作出不實指控,將會面對嚴重後果,可能干犯虛報有人犯罪或者浪費警力而被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最高被判監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