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一名教育主任涉嫌2016年至2017年間,擅自取用局方中一學位分配系統10次,查閱兒子呈分試的校內成績,被控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2日,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接觸教育局及學校職員等控方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