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12名涉嫌偷越邊境的港人被內地扣查的事件,指警方已收到內地相關通報,又指今次事件並非簡單是否遣返港人的問題,如果有人在內地干犯法律,就由內地按法律處理,特區政府的廣州辦事處會聯繫相關部門,並會一如以往為港人提供所需協助。她指內地當局已通知本港相關情況,而警方亦已經知會他們的家人,指若果家人有要求的話,特區政府會全面跟進。

不評論九龍遊行警方執法

被問到在周日九龍遊行期間,有一名12歲女童被多名男警制服,引來部分市民質疑;林鄭月娥指不評論警方執法行動,指執法正是要再做調查,市民若果有不滿可以提出投訴;至於有新巴車長因背囊有「士巴拿」,被警方指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林鄭月娥指由執法到檢控,她都不應該評論,指即使案件引致檢控程序,都由律政司負責。

林鄭月娥:譚得志被捕與言論自由無關

對於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拘捕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指引用的法律條文古舊,林鄭月娥就指,法律如果仍然生效,無分回歸前或回歸後,都可以被引用,又指事件與言論自由無關,國際公約亦訂明如果涉及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等指定情況,言論自由是可以受到限制。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有言論自由,並非單純批評行政長官或特區政府就會違法,又指媒體、網絡對政府和個別官員的批評是「恆河沙數」,相信報道只要客觀持平,不會違法,形容香港的新聞自由「非常堅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