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3年前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指兩名警員在警車上毆打他,警方調查後回覆吳文遠指,有關指控無法證實,而監警會亦已同意調查結果,如果他有不滿,可以30日內提出覆檢。
吳文遠早前作出的投訴,指兩名警員在警車上對他使用粗言穢語,用腳踢他胯下兩次,又扯他頭髮,將他的頭部撞向警車玻璃。警方回應指,被投訴的警員否認用粗言穢語和毆打吳文遠,醫療報告亦未能印證他的指控,因此認為他的指控無法證實。對於吳文遠指警員當時錯誤指出他已被捕,無合法理據使用手扣,警方指,警員向他使用手扣,是確保他和其他在場人士的安全,以及避免有人破壞社會安寧,認為警員並無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