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歲男子,今年三月在天水圍,以噴漆在欄杆上噴上反對警隊的字句,在屯門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張潔宜指,任職電腦程式員的被告帶上4支噴漆,挑選凌晨時間犯案,顯示他是有預謀作案。裁判官又指即使是一時衝動亦不能用非法方式表達不滿,給予被告最後一次機會,判處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