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香港警方會就12名涉嫌跨越邊境港人的案件,與內地機關溝通,但特區政府不希望外地司法管轄區干涉特區的執法,因此亦尊重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
李家超在保安局網頁撰文,指內地公安單位按相互通報機制,在上月28日通報本港警方,上月23日在內地水域拘捕12名港人,正依法處理。入境處及駐粵辦已聯絡家人提供協助,包括加快發出關係證明書以委託律師及向內地轉達被捕人士藥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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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12港人涉7宗案件 全為正保釋不准離港或被通緝
李家超又指根據掌握資料,12名港人在香港涉及7宗案件,包括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違反港區國安法及無牌管有彈藥等罪名,都是正獲保釋不准離港或被警方通緝。
李家超又表示,留意有報道指5名港人兩月前經東沙島抵台灣被捕,指無收到台方信息或家人求助,重申要求台方不要窩藏罪犯,希望台方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把他們送返香港。李家超又強調,任何人犯法,都要承擔法律責任,指坦然面對遠勝終身帶着畏罪潛逃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