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今年5月24日在銅鑼灣反國安法遊行前擺街站被捕,被控未經批准集會、擾亂公眾秩序及拒絕遵從警員命令,下午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提出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並申請押後到11月中再提訊,獲裁判官批准。裁判官亦批准譚得志在此案保釋,但他因早前多宗發表煽動文字罪需要繼續還押。

譚得志在犯人欄內,多次舉起五大訴求手勢,社民連梁國雄、吳文遠等人有到場旁聽,期間有聲援人士在庭內高呼,被裁判官要求保持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