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副主席兼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南區區議會秘書處違反《區議會條例》,未有提供秘書服務,要求法院頒令糾正。

入稟文件指,南區區議員袁嘉蔚,今年6月中曾就一宗發生在田灣邨、涉及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案件,去信羅健熙,要求向南區警察分區查詢警方如何處理相關案件,並要求將相關議程列於下次會議議程上。但秘書處以議題不屬區議會層面事宜為理由拒絕傳閱文件,秘書處職員及政府官員在七月會議當日,討論到有關議題時離席,會後亦未有製備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