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日駕駛巴士,途經九龍遊行現場時被捕的新巴車長,被控以不小心駕駛,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新巴職工會派代表陪車長到庭。

控罪指,36歲被告張浩然本月6日駛經九龍遊行現場時,在油麻地彌敦道近文明里,涉嫌不小心駕駛巴士。警方早前指車長涉嫌危險駕駛及藏有攻擊性武器,但最終控以不小心駕駛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