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和一名朋友,去年8月在佐敦遇襲,2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致他人身體受傷、擅取他人交通工具等罪成,辯方下午在區域法院求情後,法官指需時考慮,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判刑。
首被告16歲的何力桓,早前被裁定串謀致他人身體受傷,及擅取他人交通工具罪成,連同早前承認無第三者保險駕駛及無牌駕駛,4項罪名全部成立。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好明顯是被成年人利用,希望法官考慮到被告年紀輕,未必有足夠的人生經驗,能給予被告一次機會,考慮判處入勞教中心或教導所,讓他在獲釋後可重新做人。
另一被告30歲的羅建華,早前承認串謀致他人身體受傷、擅取他人交通工具及無第三者保險駕駛。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因金錢而犯案,事後有悔意,在案中的角色亦只是司機,並非施襲者。
法官聽取求情後,指需時考慮,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判刑。 事發在去年8月29日,岑子杰及朋友在佐敦一間餐廳內遇襲,2名被告駕車接載兇徒逃走,其後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