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早上在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法官潘敏琦拒絕,被告繼續還柙荔枝角拘留所。
譚得志被指在今年3月至7月期間,多次擺街站高叫政治口號,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煽動未經批准公眾集會、擾亂公眾秩序、拒絕遵從警員命令、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名,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計劃轉介至區域法院審訊。
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在庭外批評,政府以最大的力量打壓譚得志,想殺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