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女子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間,多次向他人訛稱可以低價購買,再高價轉售名錶及智能電話,騙取近1.4億元,有受害人損失6500萬元,報稱商人的被告,亦利用個人銀行帳戶及公司,處理犯罪得益,同時被控洗黑錢罪,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監12年。
警方在庭外表示,被告的詐騙對象包括朋友,又在保釋期間繼續犯罪,歡迎法庭判處較高的刑期,起到阻嚇作用。警方呼籲市民不要倉促作投資決定,對於一些「保證穩賺」的投資要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