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學生去年11月11日,在牛頭角的示威活動中,被搜出8條未開封的六角匙和1包索帶,在觀塘裁判法院被控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裁判官認為未能證明被告有意築起路障,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又指,被告當日蒙面,手持雨傘等工具,見到警員時與黑衣人一起逃跑,自招嫌疑,駁回辯方訟費申請。

另外,一名16歲的男學生承認去年10月在觀塘身處非法集結時蒙面,向警車投擲雜物,藏有鐳射筆及雕刻刀,被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批評被告的行為,對警員構成人身安全威脅,挑動現場人士的情緒,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判他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