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港人在澳門違反防疫措施,被判3個月徒刑,緩刑2年執行,緩刑條件是向法庭指定的社會機構捐出8萬澳門元。澳門當局指有關港人由外地入境,需要在酒店房間接受14天醫學觀察,但期間兩次擅自離開房間,並在房內接待他人,以及乘車外出購物,經法庭裁決違反防疫措施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