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因為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判罰。其中兩宗個案,涉及一名52歲男子和一名23歲女子,警方接獲舉報,在灣仔截獲他們,並發現他們已經移除手環,兩人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6日,緩刑1年,罰款5000元。

另外兩宗個案涉及一名67歲男子和一名55歲女子,被發現離開檢疫地點,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7日,緩刑1年,女子就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兩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