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下午在大角咀拘捕一名57歲本地男子,涉嫌在大角咀道駕駛一輛電動單輪車,涉「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獲准保釋候查,10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