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宣布,下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以直接在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補發回鄉證。當局指新政策下,申請條件、手續不變、審批要求不變。港澳人士在內地期間如果回鄉證過期或遺失,都可以向就近公安機關申請換發補發,無需返回港澳地區辦理,辦證時間縮短為7個工作日,有緊急需求人士,可通過綠色通道即辦急證。

當局估計,措施可以為原本需要往返內地與港澳換證的居民,節省共約1.8億元人民幣的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