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12名涉偷越邊境的港人,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按照內地慣例,現階段家屬不可能與12人會面,估計要到進入審訊階段或判刑後才可見面,現階段只有律師才能接觸12人。
葉國謙又指,內地犯案涉及情節嚴重至需要判處無期徒刑,才會有官派律師,以他理解,即使公安機關有提供律師名單,12名港人仍有權自己揀選律師。
葉國謙指,12人均是本港通緝犯,本港入境處無理由超越內地的規矩,不認為有需要特別協助這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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