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監察院就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案件的調查報告顯示,台灣的法務部於2018年,曾經3次透過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香港政府未有回應;台方於2018年11月「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及「港臺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的會議中,要求會同雙方主管部門商討案件,香港政府以司法互助非雙方同意的合作議題而拒絕。

報告又顯示,港方在2018年至2019年間,曾經透過協進會4次去信台灣檢察官,當中2018年6月的信件,提及要求台方提供案件證據,台方回應指,已提供港方所需情資,要求港方提出正式的司法互助;去年3月至4月的另外3封信件,提及希望透過策進會及協進會平台會面,台方最後一次回信提到,對逃犯條例修訂有憂慮,對與港方磋商持保留態度。報告指,港方表示相關信件只是執法機關的情報交換,並非對台方司法互助請求的正式回覆。

報告又提到,法務部因應疫情,日前已邀集多個機關研商,自大陸、港、澳等地入境通緝犯的歸案方式,基於防疫優先,律定以「遠距訊問」為人犯歸案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