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遇害少女潘曉穎的媽媽指,希望女兒前男友陳同佳承擔刑事責任,不再「龜縮」,走出來向外說出何時去台灣投案,並非目前的無了期等待。

潘媽媽接受本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指作為一個母親,對陳同佳仍未到台灣投案,無可能釋懷,心痛仍未能為女兒討回公道,並感到內疚及無奈,又形容事發後整個家庭破碎,此刻未能原諒陳同佳。

潘媽媽:若陳同佳最終非被判死刑亦會接受

潘媽媽又說,會兌現承諾,替陳同佳買機票到台灣投案,只要真心悔改,會替對方求情,又指自己並非法官,會接受台灣法院的審訊及判決,若陳同佳最終並非被判死刑,亦會接受。

潘媽媽表示,有去信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希望對方勸陳同佳回台投案,指管浩鳴有回覆首封信件,但個多兩個月前再去信對方,至今未收到回覆。

涂謹申料若陳同佳以投案理由申請簽證 台方會批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電台節目表示,估計陳同佳若自願赴台投案,由當地代表律師協助辦理簽證,說明陳同佳赴台目的,台方應會批出簽證,解決入境台灣的問題。對於台灣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指,陳同佳不能自由行去台灣,涂謹申認為,「自由行」只是極端說法,相信陳同佳不會申請「落地簽證」。

涂謹申指,台方可能會要求陳同佳乘坐台灣航空公司的飛機赴台,並在機上派警政人員拘押他,否則可能要待飛機飛越空中界線,台方人員才可以正式作拘捕。

涂謹申又說,香港與台灣以往曾多次合作,香港警方亦曾赴台商討警務合作等,認為陳同佳投案事件不存在凸顯台灣地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