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康會前護士主任劉芷希承認隱瞞利益衝突,詐騙會方將服務合約,判給她合夥持有的公司,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罰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46歲被告在09年起在扶康會任護士主任,案發時被告在麗瑤成人訓練中心工作,前年七月,扶康會的中心需要聘請臨時保健員,被告負責收集招標書的報價單,她在提交包括優越健康護理公司的報價單時,無申報自己在有關公司任職董事,結果令扶康會批出招標書給有關公司,共支付約5.3萬元的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