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在觀塘港鐵站外持刀傷人的案件,下午在觀塘法院提訊,被告承認傷人、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以及管有第一部毒藥共3項罪名,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斥責被告在人來人往的街頭亮刀,必然知道會危害他人,即時判監是無可避免,下令被告繼續還押監房看管,以等候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本月23日判刑。

案發在今年6月12晚,有人在觀塘港鐵站外設立反修例街站,27歲被告在同仁街小巴站因政見不合與途人爭執,再持刀襲擊兩名男子。被告被捕後,又被警方搜出管有未經處方的威而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