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會在12月11日起,將法定產假延長至14星期。
有關的僱傭條例修訂,7月已獲立法會通過,將法定產假由10星期,延長多4星期至14星期,僱員在產假期間,可獲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補貼上限是每名僱員8萬元,延長產假所衍生的額外薪酬開支會由政府承擔。修例亦將「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個星期內,改為24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