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人大常委會為國旗法及國徽法修正草案,展開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在現有規定上,進一步規範國旗、國徽及圖案的懸掛和使用;規定中央駐港澳機構,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及國徽。

對於有常委建議國徽法增加國徽教育的內容,草案二審稿規定,中小學應當將國徽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了解國徽的歷史及精神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