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鄧炳強回應12名港人在內地被捕的案件,形容12人是罪犯,又重申今次純粹是內地的執法行動,警方並無參與。他指,12名罪犯犯下非常嚴重罪行,但就決定棄保潛逃,他們是自己買船、自己安排暫住地方、自己安排台灣接應,是自己安排逃走,批評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形容警方綁架12人回內地,是含血噴人。

被問到警方和飛行服務隊在內地拘捕行動前,是否得知12人正離開香港水域,鄧炳強指行動細節不宜透露,強調責任在於12人自行製訂逃走計劃,與人無關。他又說,他上月27日指自己從新聞才得知12人被捕,當時是講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