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7歲婦人,去年2月在將軍澳善明邨用USB線勒斃23歲兒子後,企圖服藥自殺,她今日在高等法院否認一項謀殺罪,改認一項誤殺罪,獲控方接納,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等候被告的感化及精神科報告才判刑。

案情指,被告趙麗霞患有抑鬱多年,需要定期到醫院覆診,亦有自殺傾向。任職校工的她認為兒子不能夠經濟獨立,萌生與兒子一同辭世的念頭。被告於案發時,將20粒安眠藥混入湯中,待兒子入睡並躺在客廳沙發後,被告以USB線勒兒子的頸部,直至確認兒子死亡後,被告企圖服用老鼠藥自殺。驗屍報告指出,死者死於頸部受壓。精神科醫生的診斷報告指出,被告案發時受妄想性障礙及精神錯亂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