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在示威活動揮舞英國國旗的社運人士王鳳瑤,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及前議員朱凱廸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去年8月中開始被內地執法人員拘留及取保候審,軟禁超過一年。

她出示深圳福保派出所簽發的「退還保證金決定書」,指她去年8月中經皇崗口岸過關時被內地公安拘捕,要求她簽署放棄上訴的聲明,並將她帶到深圳福田拘留所行政拘留15日,其後轉至深圳第三看守所刑事拘留30日。王鳳瑤表示,拘留期間長時間被盤問,曾被帶至深圳寓所搜屋,亦有抽血及打指紋。

王鳳瑤表示,在超過一年的拘留及取保候審期間,當局只有口頭告知她牽涉尋釁滋事罪,但未有正式的拘留理由和罪名,執法人員在盤問時亦只問及香港示威,質疑內地國安是懲罰她在香港參與合法示威。王鳳瑤又指控內地公安對她精神虐待,包括要她面向國旗罰站數小時、被逼到陝西參加「五天愛國團」等。

她又指,在拘留期間曾被要求簽署悔過書,承諾不再參與示威及接受傳媒訪問,但出於熱愛香港的心,希望公開自己的經歷,強調不會放棄抗爭,短時間內不會踏足內地。她相信,由於她在內地被拘留期間,香港有議員和團體跟進她失蹤,因此內地國安不敢對她施襲,呼籲社會繼續關注12名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拘留的港人,認為可以保障他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