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明年1月實施。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香港已經有國旗法和國徽法,新修訂內容應該放入香港現行法例,具體工作留待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商討。
被問到若民主派議員反對修訂,會否被視為不擁護《基本法》,譚耀宗說不想去猜測,相信《基本法》是大家都要遵守,附件下有關全國性法例,特區政府亦應落實。
譚惠珠:特首會就掛國旗國徽場合作適當決定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 國旗法和國徽法經《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立法,條文賦予行政長官權力,決定在甚麼場合掛國旗和國徽,目前政府總部、特首辦和律政總部都有掛國旗和國徽,但亦有其他政府機構未有跟隨做法,她相信行政長官會作出適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