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止運作的香港民族黨,前召集人陳浩天涉嫌於去年7月「光復上水」遊行完結後,參與非法集結和襲警,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陳浩天否認控罪。
控方傳召案中受襲的警署警長陳國深作供,他表示,事發當日在上水中心停車場截查兩人,之後陸續被幾十人包圍以粗口指駡,要求他及其他在場警員出示委任證,他嘗試撤離期間被人從後用力拍打頭盔,轉過頭見到一名戴黑色口罩及深色框眼鏡的男子疑似縮手向後移,之後被在場人士以身體和雨傘遮住,失去蹤影。警長形容和其他警員退至花槽時,被百多人圍住、掟雜物和徒手襲擊。
受襲警長:頭盔被拍移位非捕風捉影
陳國深提到,不肯定施襲者是用手掌或手指拍打,和來自哪個方向,但拍打有一定力度,令頭盔移位。辯方盤問時質疑,這一下拍打是否可能源自人群擠擁而出現碰撞,他遇襲是否捕風捉影,陳國深表示不同意。
另一名在場的警員鄭宏泰作供時指,事發時與陳國深一同被群眾包圍,突然聽到一下拍打聲音,轉身看見一名穿黑色衫、戴黑色口罩男子作出收回手的動作、眼神閃縮,身旁的陳國深隨即揮動警棍,現場群眾情緒更加激動。辯方律師質疑鄭宏泰看到男子眼神的說法誇張,鄭宏泰不認同,指當時群眾情緒未算激動,能夠看清楚當時情況。
另一名控方證人、時任上水分區助理指揮官江偉峰指,案發當日上水有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他負責在隊頭觀察,隊伍兩次偏離原來路線,他有向遊行發起人發出口頭警告,梁金成接近5時宣布遊行結束。
辯方一度質疑控罪基礎
控辯雙方在審訊開首爭辯控罪基礎,辯方認為控方不應將襲警行為,當作非法集結罪的構成部分,控方反駁指被告參與的非法集結,在當日下午5時15分至55分發生,被告期間襲警。裁判官決定休庭半小時,讓辯方了解控罪基礎。
控方又在庭上讀出另外兩名警員證人供詞,聆訊明天繼續,會傳召專家證人作供。整個審訊預計需時3日,控方會傳召6名證人,並播放長約10分鐘片段。控罪指,陳浩天於去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與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及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