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在個人社交網站轉載警員資料,承認民事藐視法庭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28日,緩刑1年。鄭麗琼在庭外表示,對裁決鬆一口氣,感謝法官接納她的道歉,又感謝社會各界關注,認為與其他反修例示威者相比,她的案件微不足道。
鄭麗琼今年3月在個人社交帳戶轉載帖文,內容包括懷疑射傷印尼女記者的警員名字,被指違反臨時禁制令,不法披露警員及家人個人資料。代表鄭麗琼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鄭麗琼未有為意相關禁制令,並非有意違反。律政司一方就質疑鄭麗琼作為資深政治人物,聲稱不知道禁制令是不合理,又批評她的行為會樹立壞榜樣,認為應判處監禁。
法官:網上發文容易 應考慮行動招致後果
法官判刑時表示,雖然辯方指鄭麗琼犯案時,忘記法庭已頒下禁制令,認為法庭不應懲罰鄭麗琼善忘,但起底會帶來「寒蟬效應」,亦可能構成刑事責任,不論有否禁制令,特別是身兼公職的人,都應該考慮自己的行動可能引致的後果。法官又指,被告無細心考慮之下轉發帖文,正正點出問題所在,指大家很容易在社交媒體發文,卻可能造成很深遠的影響,因此大家都應該停一停思考後果。
不過,法官認為被告品格良好,擔任公職時貢獻社會,今次犯案似乎是個別事件,很快移除涉案的帖文,配合警方執法而且認罪,並承諾不會再犯,法官同意她是遺忘法庭頒下的禁制令,而非刻意抗拒,接納她有悔意。
法官特別提醒,如果再有違反法庭禁制令的案件,被告將不會如今次般幸運可以避免即時入獄,雖然每宗案件都視乎案情而定,但他認為數以月計的即時監禁或許可以成為量刑起點。
警方歡迎裁決 16宗違反禁制令案件交律政司處理
警方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具阻嚇作用,強調相關臨時禁制令仍然生效,警方會繼續嚴正執法。警方又指,起底和藐視法庭是嚴重罪行,自去年6月起,已有4000多人被起底,當中大部分是警員,他們及家人受到不同程度滋擾,造成心理困擾,現時有16宗違反相關禁制令的案件,已轉交律政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