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按中央指示,向芬蘭駐港總領事館發通知,暫停履行雙方移交逃犯的協定。政府發言人指,芬蘭以《港區國安法》為藉口,單方面暫停履行與本港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公然干涉中國内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特區政府堅決反對。發言人又批評芬蘭,將司法合作政治化,損害本港與芬蘭之間展開司法合作的基礎。

本港與芬蘭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在2013年8月生效,芬蘭到上星期五宣布暫停相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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