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邀約台灣殺人案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早上會面,但因潘太方面不滿警方不回應開出的3項要求而告吹。

警方回應指,不評論與潘曉穎家屬的會面安排細節,指一直積極與家屬跟進,保持溝通。對於潘太要求本港警方與台灣警方坐下商討案件,警方指一直與台方警務單位透過警務合作機制處理案件,台灣警方如提出要求,本港警方必定作適當處理,若家屬希望將港方聯絡人員的資料交予台灣警方,本港警方樂意將負責港台警務合作機制的警方專責人員聯絡資料交予家屬。

警方:會按法庭指示交還證物予家屬

就潘太提出的女兒遺物事宜,警方回應指法庭指示警方將屬於死者的證物交還家屬,警方已聯絡家屬,會按香港法律及法庭指示交還。

警方又指,在本港就刑事偵查而取得的證據,法律只容許用於本港案件,要移交證據必須透過司法協助程序,但本港與台灣未有刑事司法協助機制,因此目前沒有法律框架進行證據移交。

警方重申,只有台灣容許案中疑犯陳同佳入境,事情才能有所進展;如陳同佳獲台灣原則上批准入境,香港與台灣即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研究及安排赴台行程。

保安局亦重申,司法協助從來都不是接受投案的先決條件,香港有關司法協助的條例不適用於台灣;香港與台灣警務合作的渠道一直存在,台方隨時可與香港警方接觸。

潘太︰警方沒正面回應3項要求

潘太的代表較早時指,會面因警方不理不睬潘太提出的要求而告吹。警方下午約一時半致電過潘太兩次,但潘太因身體不適,未有接聽。潘太晚上透過代表回覆傳媒查詢,指警方下午3時許曾向她發訊息,指相信有能力與她溝通及了解她的需要,但並沒有回覆3項要求。潘太在回覆中質疑,警方並非如回應所指,一直非常積極與她跟進及保持溝通,保安局及警方一直都有台灣警方聯絡資料,她亦已明確表示希望充當中間人,負責安排港台兩地警方協商;潘太要求,香港警方好好地與台警協商及給予證據,讓陳同佳可立刻取得簽證,去台灣受審,又重申一直沒要求司法互助。

潘太早前要求警方先回應訴求,不希望會面只是「做騷」浪費所有人的時間,但警方未有回覆。

台陸委會再籲港府回應司法互助請求

台灣的陸委員再次呼籲港府,務實回應台方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早日將殺人案兇徒繩之以法,體現司法正義,又重申,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疑犯陳同佳來台入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