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抗疫督導委員會專家顧問、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表示,社會各界應持開放態度,及早公開討論及考慮推行強制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的利害。他以英文在報章撰文指,疫症處於低位時,市民檢測意欲低,如果無強制檢測,勢必有「漏網之魚」,令隱形傳播鏈延續,認為強制檢測在疫情處於低水平時,最能夠發揮功效。

不過袁國勇指,如政府未獲市民支持,就立法實行強制檢測,市民未必願意合作,亦可能傷害醫患關係,有機會令患者害怕被起訴,寧願不求醫,是對抗疫工作不利。他認為,政府有責任向公眾解釋立法與否的利害,令市民明白立法的道理,以及未能適時立法的後果。

袁國勇倡有3宗源頭不明個案時 有病徵的人就要強制檢測

袁國勇建議,考慮在本港同時出現超過3宗源頭不明個案時,就要推行強制檢測,又指若政府要求私家醫生通報疑似新冠個案,可參考肺結核病的現行通報機制。

袁國勇在本台節目表示,希望全港私家醫生合作,將所有帶病徵病人的深喉唾液樣本,送去做新型冠狀病毒檢測,以防止社區有隱形患者,才是唯一讓本港進入「個案清零」的狀態,第四波疫情才可能不會出現,即使出現,都不如第三波般猛烈,跨境活動才有望恢復。

疫苗面世後就毋須強制檢測機制

袁國勇解釋說,透過私家醫生留樣本檢測的陽性比率,高達0.8%,遠高於經機場抵港旅客檢測的0.35%陽性率,而且流感及新冠病毒的病徵相似,難以按臨床經驗分辨出來,因此要靠檢測找出患者。他又相信,這項機制不會對醫患關係構成大問題,強調日後有疫苗面世後,就毋須再有這機制,形容一定可以有「日落條款」。

至於普及篩查,袁國勇在文章指,如能動員全港市民,在5日內完成篩查,而且保證在之後的14日內,無人口流動,並在14天後再做一次篩查,全民檢測就很大機會有效將個案「清零」。不過他指,如果這樣做,一定會影響社會日常運作,香港社會未必能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