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洗黑錢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聆訊,等候進一步調查,又透露本案涉及另外3至4名疑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明年1月7日再提堂,並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控罪指,鍾翰林涉嫌在港區國安法7月1日生效後至10月27日,進行涉嫌違反分裂國家罪行為,在18年底至今年6月9日,又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洗黑錢的控罪,指他在在18年至今年7月底,分別處理兩筆合共逾69萬可公訴罪行的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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