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理事、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本台節目表示,律師會通過對他的不信任動議,指控他兩度在未經授權下,公開律師會內部文件;他認為有關指控並非建基於明文規定的保密條款,只屬雞毛蒜皮的事,自己無違反任何保密責任。
張達明說,事件不涉及律師會理事會討論的保密議程,他只是提早通知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一份即將公開發布的律師會「會長通訊」內,有涉及對方的指控,如果他當時直接致電會長彭韻僖澄清事件,可能較好,最後決定交由郭榮鏗自行處理。張達明說,不希望再花時間處理今次事件,認為律師會應關注更多法治和涉及公眾利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