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星期二下午在荔枝角家中被警方拘捕,涉嫌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被暫控2項「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獲准以1000元保釋,晚上10時許離開大埔警署,下星期二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蔡玉玲獲保釋後表示,今次被捕同元朗721襲擊事件的專題報道有關,不猜測警方動機,但認為客觀效果會製造觀感,令人思考警方今次拘捕及起訴是否其他原因。蔡玉玲又說,作為記者因採訪被警方上門逮捕,心情上必然有衝擊,但會用平常心看待,希望業界不會因今次事件,影響對新聞工作的信念及熱誠。
案件涉及今年7月播出、講述去年7.21元朗襲擊事件的《鏗鏘集》節目《誰主真相》,記者在鏡頭前進行網上車輛查冊,查找在閉路電視拍攝到去年7.21當晚接載白衣人車輛的車牌,查出車主身份,並找車主訪問。蔡玉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111條。
警方:蔡玉玲從運輸署取得車主資料作不符聲明用途
警方指,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調查發現蔡玉玲涉嫌於五月至六月期間,透過運輸署網上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但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今日採取行動。
警方提醒市民,運輸署網上系統是有特定用途,包括進行與運輸相關法律程序丶買賣車輛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如果在申請過程中提供失實資料,申請人可能觸犯刑事罪行,可被判罰款$5,000及監禁6個月。
廣播處長:擔心出現寒蟬效應
廣播處長梁家榮指關心事件,指對新聞工作有大影響,擔心出現寒蟬效應,又指明白新聞工作者會感到擔心,整個新聞界都要認真檢視。被問到會否因應事件暫停港台其他調查報道工作,他反問為何要停。
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伍曼儀表示,對事件感突然,警方事前無要求港台及港台員工提供資料,需要進一步了解事件,暫時未能確定是否與721報道有關,會為蔡玉玲提供一切可行協助。消息指,蔡玉玲是俗稱「Cat II」的服務提供者,並非公務員或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港台難以提供官方法律援助。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指,仍在了解事件詳情,又指警方高調拘捕的做法,引起寒蟬效應。
33名港台節目顧問團成員發表聯署聲明,對事件表示極度憤怒,形容警方是以「莫須有」罪名作拘捕。顧問團成員亦憂慮傳媒進行土地查冊、公司查冊等重要的調查方法有機會被封殺,損害新聞自由和公眾知情權。
廣播處長曾稱兩集鏗鏘集是「新聞學典範」
根據會議紀錄,在今年七月港台顧問委員會的會議上,梁家榮曾經表示,在節目製作角度而言,認為涉事兩集《 鏗鏘集》,不論從新聞學、紀錄片、拍攝角度、剪接、追查或素材選取等角度,製作水準足以作為新聞學的教材和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