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青年涉嫌去年10月在九龍的反修例遊行中,被搜出藏有一支伸縮警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表示,案中主要爭議點在於涉案伸縮警棍是否在被告的背包內,以及被告是否知悉警棍存在,但一名作供的警長一時指上級指示他作出拘捕,查問留待刑事調查同事跟進,一時又指當時情況不容許查問,一時又指根本無打算作出警誡,認為警長的證供多處自相矛盾及不合情理,令法庭未能肯定警棍是否從被告身上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