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提出修改立法會《內務守則》,包括主席選舉要限時半小時,否則由內會主席或立法會主席作指示;討論無經修訂附屬法例的發言時間要由15分鐘縮短至5分鐘;更改議員議案的排序。

提出建議的民建聯張國鈞表示,過去一年議會仍然有拉布、濫用程序等漏洞,希望透過修改《內務守則》能夠解決。經民聯梁美芬同意,認為議會時間寶貴,議員有各自關注的議題,政府亦希望有所作為,略為修改《內務守則》就能夠家家有求。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委員會贊成張國鈞提出的修訂方向,會用兩星期諮詢其他議員,再交由內務委員會表決,希望年底前通過。

民主派批評相關修訂荒謬,令議會淪為「橡皮圖章」,質疑建制派重視效率,倒不如取消辯論環節,以後只舉手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