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男學生,去年11月在網民發起三罷活動期間,在馬鞍山德信中學外,被警員搜出藏有尖鐵枝、削尖的行山杖和敲玻璃槌等物品,早前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毀壞或損壞財產罪,今年7月被判感化12個月,律政司認為判罰過輕,提出刑期覆核。沙田法院裁判官今日改判被告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被告呂皓翹年輕,過往品行良好,亦有悔意,但即使被告無實際使用涉案物品,亦不可忽略案件的嚴重性。裁判官認同,原判的感化令阻嚇力不足,在平衡各項因素後,決定改判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