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涉嫌偷越邊境的港人,至今仍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部分被捕人家屬上月初去信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要求公開官派律師的資料,鹽田分局回覆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家屬申請公開刑事案件信息,並非政府信息,因此申請並不適用。家屬可以在60日內向深圳市公安局或鹽田區政府申請行政覆議,或6個月內依法向鹽田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