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下月1日起,擬由中國內地進入澳門的外國人,若入境前已在內地連續逗留超過14日,經衛生部門事先批准,可入境澳門。
申請理由必須為屬澳門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已取得外地僱員逗留許可或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人士,以及已取得或有條件取得逗留許可的隨行家屬;已取得居留許可的人士;已獲澳門高等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到澳門參與重要商務、學術或專業活動的人士。成功申請獲豁免入境限制者,仍須遵守澳門的其他入境防疫措施。